_“是谁对花季下了毒” 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引人深思。。。(转载)
校园暴力案例及特征2003年10月17日晚,西安南郊某中专学校两名花季少女因怀疑16岁的林娜(化名)与其喜欢的男孩关系好,在宿舍内强行脱光林娜的衣服拳打脚踢。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施暴过程中,两名女生采取用烟头烫肩膀、用仙人球扎胸部、教唱下流歌曲等手段,导演了一幕触目惊心的校园暴力惨剧。受伤女孩经送医院检查,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至今躺在宿舍内不能下地。
目前在广州召开的“中国教育学会小学德育研究会工作会”获悉,目前,全国中小学德育教育面临一系列问题。学生暴力、吸毒等近年有上升趋势;学生出走、自杀事件明显增多。今年,中小学生被绑架的事件比较突出,而且都是发生在学校门口附近,学生上放学、晚自修途中。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之前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案例一:不交保护费被毒打
刘某是沈阳市铁西区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今年3月15日1时许,几名初三的学生把刘某叫到学校附近的一个车站旁,那里还站着四五个社会青年,其中一个姓杨的是这些人的“老大”。当时,他们要刘某拜姓杨的做“大哥”,之后又向刘某要300元钱。当时,刘的身上只有150元钱,给了他们后,对方仍说不够,又让刘某买两盒烟给他们,刘某一再表示身上实在没钱,几个人仍不放过他。最后决定,由刘某自己抽签,在这几个人中选出一个人“单挑”,不论刘某打输打赢,就都放他走,而这算是执行“家法”。刘某虽然不愿意,但还是被强迫抽了签,和其中一个人动了手。刘某被打伤后,由原来叫他出去的高年级学生带回了学校……
案例二:口角升级发生群殴
2003年4月9日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发生一起恶性校园暴力事件,该校高一一班11名同学被同校初中生打伤。高一一班同学中午在学校里踢球,王某与一名初二一班的一位同学发生口角,打了他一个嘴巴后,王某的同学周某用手指戳了一下那位低年级的同学,紧接着那位低年级的同学坐倒在地上并放话说:“你们有能耐就别离开学校”,随后就离开了。他们以为没事就回教室上课了,下午英语课刚上15分钟左右,三四个人拿着棒子由那位低年级的同学领着冲进教室。进屋后,老师质问这几个人:“你们干什么,有事到校长室谈,这是干什么。”其中一个拿着棒子的人说,找校长也没用。不容其他人再说这些人上去就开始打人。其中,同学张某被打的头破血流冲出教室后,又遭到一个人的追打。教室里血迹斑斑。
案例三
今年7月25日中午,14岁的周某约同学王某一起来到沙河口区的某文化培训学校,两人找到在此上学的侯某(14岁)解决曾被其辱骂一事。侯某与两人约定下午放学后一并解决。
中午回家后,因为害怕下午放学后被对方殴打,侯某将家中的一把单面刃水果刀藏在兜里。
下午4时半,侯某放学后被周某以及找来帮忙的王某、张某堵在学校门口,被周某不由分说踹了一脚,侯某掏出藏在兜里的水果刀刺向周某的腹部。
见周某捂着肚子倒在地上,侯某害怕了,急忙打车将周某送到附近的大连市中心医院抢救。在医院,侯某向巡逻到此的巡警交代了自己刺伤周某的经过。
因抢救无效,周某在第二天死亡。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锐器刺伤,造成腹部主动脉及左肾静脉破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在抢救过程以及随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侯某的亲属向周某亲属共赔偿人民币15万元。
侯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为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侵害,侯某持刀刺中周某,因为周某在实施不法侵害时并未使用凶器,尚未严重危及侯某的人身安全,侯某使用水果刀进行防卫,并致周某死亡,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侯某犯罪时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其在犯罪后能积极抢救被害人,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此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案例四:打机识损友 逃学又勒索
阿丁:现读初二,今年9月到该特殊学校。原因是打机、勒索、吸烟、喝酒。
正读初二的阿丁因为去网吧打机认识了一群损友,他幸福温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苦口婆心的父母万般教育不见起效,为了转化这个儿子,父母把他送到有关学校。经过教育,儿子终于感到家的温馨、亲情的可贵,他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向记者坦陈心声。
他说,自己小学成绩中等,初一的时候,到网吧打机,认识了七八个外校的人,就跟他们混在一起。整天混在一起打机,打架,喝酒,抽烟,没钱了就到处去收数(勒索学生),当时每个学校都有两三班这样的人吧。勒索的学生自己学校的也有,别的学校的也有,弄了钱来继续玩,最多的一次一天收了1000多元。有的学生胆子小,怕死,就给钱我们,有的学生也会反抗,我们试过还把反抗的学生打伤。
那时,整个学期里面,我呆在学校的时间全部加起来还不够半个月。整天也很晚回家,甚至不回家。在朋友那里过夜或者找地方过夜。爸爸妈妈经常整晚到处找我,我会躲起来,故意不让他们找到。当时我觉得读书没用,不愿意读书,跟那班人在一起玩很开心。
来这间学校读书后,我才觉得家庭很温暖,以前我不了解他们的苦心,现在回家跟父母一起吃饭,搞卫生,我们每次都要聊一个多小时,爸妈为此很激动。
现在他们有时还打电话找我出去玩,我家的电话有来电显示,都是妈妈帮我“挡架”了
案例五:疯狂打机上瘾 被送特殊学校
小木:15岁,现读初三,今年8月31日被父母送到该校。原因是打机、勒索、旷课,父母、学校无法管。
上文中提及的小木说,父母的行为让他感觉活着真没什么意思,连父母都可以互相背叛,但没有离婚,自己夹在中间很难受。于是,他经常在同学家做完作业后才回家,那时学习成绩几乎都在班上前10名,其中考成绩排在班上第8名。
读中学后,由于学校离家远,他经常在外吃午饭,初一就认识了学校几个“小混混”。他们经常打游戏机,小木跟着去,看着看着就上瘾了。“玩得很疯,不吃不喝也可以,”他说,他最晚深夜2点才回家,想什么时候上课就什么时候去,有时几天就泡在游戏室,那里吃喝什么都有。
后来,父母看到小木成绩单都个位数了,便到学校问,才发现他根本没上课。便断绝小木的财源,他打机瘾难消,就去和别人一起勒索,他说,自己个子高,能吓住人,他最多一天勒索了120多元,勒索完就去吃喝,随后就钻进游戏室。
初三开始,父母就把小木送到目前这间学校改造。他说,其实只要父母不相互背叛好好过日子,他才不想这样生活呢。现在他在该校相当于寄宿生,表现好了周末才可回家。“其实也想父母,不管怎样,他们还是很爱我的。”他说,现在他放假回家都不理睬之前打机时认识的“小混混”,只是和小学同学聊聊天,回家和爷爷一起呆着。
“我得好好努力,”他说,虽然现在很多课都跟不上,但自己很努力,英语还可以,希望能读高中,考大学。
案例六: 被打致重伤还不敢吭声
2003年4月2日中午,广州市海珠区某中学初一学生杨某被几名初三学生叫到学校附近。四五个社会青年围住他,要他交500元“保护费”,杨某掏空口袋只有300元,结果被勒令“抽签”,和四五个人中的一个“单挑”,最后被打得脑内部出血。一些学生被勒索、殴打后,还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杨某是在母亲发现外伤一再追问下才吐露实情的,他害怕由此会招来追打。有巨大心理压力的他只希望那些高年级学生早点毕业,或者自己想办法转学
案例七: 女生当大家姐时时借钱
2002年9月,广州市某中学初二级部分班的七八名学生受到“大家姐”王茵的“通牒”:必须交出10元至50元不等的“保护费”,否则就会“有麻烦”。
据了解,王茵和同学小微平时在学校里自称“大家姐”,其中又以王茵为主。王茵从初一下学期开始就在班里称王称霸,经常欺负同学,甚至顶撞老师,不少男生都怕她。她向同学收取“保护费”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在上学期就有7名该校学生被她强行“借”去共200多元,其中有5名是女生。
当某媒体记者采访王茵时,起初她不承认自己向同学要钱,后来才承认上学期曾几次向同学借钱,“每次都是两三块钱的,后来都还了”,这个学期她只向同学借过一次钱。她否认与社会上的人有联系。
案例八: 学生莫名遭殴性命垂危
2002年2月26日下午,广州市第36中初二学生小蒙在学校对面一栋带有停车场的住宅楼内被打成重伤,生命垂危。据发现小蒙的同学介绍,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他在住宅楼里发现小蒙倒在黑洞洞的二楼楼梯过道里,满身是血,地下满是碎玻璃瓶渣。
据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介绍,小蒙刚被送来时呼吸几乎已经停止,生命垂危。经查,右大腿有刀伤,头部有贯通伤,颅内有长约15厘米的金属异物,颅内出血230毫升。经过紧急抢救,小蒙的呼吸有所恢复,但生命仍不稳定。小蒙的母亲李女士表示,儿子性格温和,一向很乖很听话,从来没有和同学发生什么争执。另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小蒙的父亲是做生意的,家里比较有钱,经常给小蒙很多零花钱,他怀疑小蒙可能是被歹徒勒索不成后打伤的。
案例十:小纠纷引发的命案
今年5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石羊塘派出所联手出击快速反应,侦破一起现行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阳勇华(男,1989年7月生,在校学生),使这起因小纠纷引发的在校学生互相斗殴命案成功告破。
5月26日中午,石羊塘镇某学校学生贺军吃完中饭后,返回教室,走到三楼板梯时,不经意的将饭盒内一些水泼向楼下,刚好溅在二楼板梯间的阳勇华身上,阳勇华便到三楼找贺军理论,两人发生纠纷,当时被贺军扇了一记耳光,后被贺军同学廖东升(男,1988年12月生,初三年级学生)等人劝开。阳勇华见自己衣服也被弄脏,又吃了眼前亏,心里忿忿不平。
当天晚上8时许,第二节晚自习下课,阳勇华刚好碰见贺军,他用饭盒盛了一盒水泼在贺军身上,以报白天之仇。贺军也不是省油的灯,于是两人又开始打斗起来,后被围观的学生劝开。当晚9时许,第三节晚自习下课时,贺军纠集同班同学廖东升等6人在学校操场处等待阳勇华,准备好好教训他。当廖东升发现阳勇华过来时,便冲过去,将想逃跑的阳勇华抓住,其他几人冲过来将阳勇华围住,对阳勇华拳打脚踢。阳勇华被打得蹲在地上。这时,突然一声惨叫,廖东升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胸部出血,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廖东升系被锐器刺中心脏死亡。
刑侦、派出所的民警到阳勇华所有的亲属家找寻,发动全校师生搜捕。5月28日上午,在学校师生的大力协助下,阳勇华在附近的山坳上被民警抓获。至此,这起因小纠纷引发的命案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阳勇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刑事拘留。(刑警大队 单桂恒)
案例十一: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8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公安局 曾玉龙)
案例十二:网上斗嘴 网下动刀
11月12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在皇图岭镇将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夏志华(男,1990年6月生,家住县城关镇)及犯罪嫌疑人单小明(男,1991年9月生,县渌田镇人,租住县城关镇百花居委会)抓获,顺利侦破“11.10”故意杀人案。
11月10日晚,县城某中学学生陈剑与其女同学胡丽丽同在县城文化路“银弧”网吧上网。期间,胡丽丽与网友夏志华通过视频上网聊天,陈剑见状很是恼火,便进入胡丽丽与夏志华的聊天室骂夏志华,对夏志华进行人身攻击。夏志华也不示弱,与陈剑在聊天室里对骂。双方对骂一阵后,约定在“南方液晶网吧”见面了结此事。当晚9时许,陈剑伙同周广成(男,15岁,县城某中学学生,县城关镇人)等人在“南方液晶网吧”门口见到如约而来的夏志华,周广成一见夏志华就对其进行追打。夏志华朋友单小明上前帮助还击周广成。打斗中,夏志华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朝周广成一阵乱捅。周广成倒地后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身亡。
案发后,县公安局即时成立了“11.10”案专案组,抽调刑警、巡警及相关派出所警力设卡堵截,追捕犯罪嫌疑人。11月12日,刑警大队与皇图岭派出所联手在皇图岭镇汽车站将犯罪嫌疑人夏志华、单小明抓获归案。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夏志华对持刀杀死周广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夏志华、单小明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十三:5名青少年结伙犯罪发人深思
胶东在线消息,8月12日,在当地自称“砍刀帮”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莱山公安分局一举擒获。这5名平均年龄不到18岁的青少年,从今年2月至8月先后在芝罘、牟平、莱山三地结伙实施持刀抢劫、盗窃作案14起。面对看守所里泪流满面的儿子,他们的父母悲痛欲绝:“孩子,爸妈对不起你们呀……”
案例十四:持刀抢劫 手段残忍
今年8月2日9时30分,莱山区莱山镇的王某刚从家里走出,就被3名持刀歹徒拦祝“把钱交出来……”王某见状,掉头逃脱,但3名歹徒边追边砍,最终将王某砍伤。3人作案后,紧接着在当晚10时30分,又驾车跟随芝罘区某个体老板郭某及司机,持刀砸碎汽车玻璃,抢走手机2部,白金钻戒、项链等物品一宗。8月6日晚8时30分,该团伙的3 人又持刀抢劫了一对恋人,在抢劫钱物后,将两人扒光衣服用砍刀砍伤。
8月11日下午,经办案民警秘密侦查,该犯罪团伙牟平区沙河崖18岁的刘某、牟平区城北村18岁的纪某、牟平区高陵镇邹家埠村19岁的于某、莱山区莱山镇签金村17岁的孙某、莱山区解甲庄镇23岁的曲某全部被抓获。
案例十五:网吧相识 父母疏于管理
“你们知不知道这是犯罪?”在福山看守所,记者问他们。
“知道,但我们认为这是小事。”17岁的孙某回答说。
“你们为什么结伙作案,还带着凶器?”面对记者这一提问,这一团伙的主犯刘某不加思索地说:“都是跟一些凶杀暴力影片学的,结伙作案、拿着刀棒有震慑力。”
“你们作案是为了什么?”“觉得好玩,也想弄点钱潇洒一把。”18岁的纪某坦然地说。
记者在公安局调查的案卷中了解到,刘某、纪某等是在网吧相识的,其中有两名是初中没有读完便退学回家外出务工。更令人不解的是,这5名青少年从2月份便开始一起在外租房居住,从未回过家,父母也没有寻找过他们。当他们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办案民警走访家长时,5名少年的家长才知道孩子出事了。
案例十六: "我堕落,因为缺少爱”
刘某等5人只是现实生活中青少年犯罪的缩影。近两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日趋严重。据市公安局一项调查表明,自2002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犯罪青少年863名,涉案达347起,更令人惊讶的是,在所查处的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在校生达100多名。
“这5个孩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均与他们的家庭教育、社会环境有关。”负责案件办理的莱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张喜军对记者说。
18岁的刘某,12岁时父母就离异,一直跟随着父亲生活。由于父亲常年忙生意,对刘某的学习不管不问,刘某初中毕业后便离开家,成了社会上一名无业青年。
18岁的纪某,因学习成绩差,在读到初中二年级时辍学回家。辍学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经常夜不归宿,与一些社会不良青年交往。
曲某,初中毕业后出去务工,他3岁时母亲就去世,他的父亲一心想着挣钱,根本不管他的成长。他从小爱看武打和凶杀的影视片,影院、网吧是他经常光顾的场所。他和刘某就是在网吧里结交的,二人经常找社会上的闲杂人员玩耍,染上了不少恶习。
对于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来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一个重要环境。为孩子建立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不希望再听到像17岁的孙某所说的:“我堕落,因为缺少爱。”
案例十七:一个好学生“二进宫”的犯罪轨迹
父母眼里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一夜之间成了抢劫犯。15岁的吴刚建,于198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因为在狱中表现出色,6年之后也即1993年他获准假释出狱。没有人想到,他在假释考验期间竟然再次作案,1995年,他重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何以由一个好学生变成一个抢劫犯,出狱后又再次“进宫”,从而成为一个监狱“老”犯?
第一次抢劫他很害怕,但那种怕也让他感觉到一种刺激。那种刺激是“好孩子”无法体验到的。
吴刚建15岁的时候,因为与同学合伙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那个时候吴刚建正好上初中。
在这之前,在所有认识他的亲朋好友老师同学的眼里,他都是一个好孩子好学生。这种极好的印象从幼儿园开始,一直维持到小学毕业上初中之后。上了初中之后他开始住校,一周回家一次。整个初中一年级的时候,他还是很乖。升入初中二年级之后,他偶然和几个男同学,在一天傍晚偷偷离开学校。他们在路上“欺负”一个成年男人,从那个男人身上抢了几十元钱,之后用这些钱到小酒馆里“潇洒”了一次。
吴刚建说,那次他是真的还不懂得自己的行为就是抢劫。只觉得几个同学虽然年龄不大,但能够欺负比他们年长的成年人,挺好玩够刺激。第一次干的时候,他的心里很害怕,但那种怕也让他感觉到一种刺激。那刺激让他心慌也给他带来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快感,那快感是当“好孩子”永远也无法体验到的。于是,第一次做坏事之后,他和几个同学又做了第二次、第三次……
上初二开始,到升入初三,仅仅一年的时间,他和同学抢劫二十多起。二十多次抢劫,而且抢的对象多是成年男人。他们在当地已构成一大害,当地百姓都知道有几个男孩子常常在附近抢劫,公安部门也接到多起报案。但没有人知道是他们干的。
吴刚建说,那段时间,他们白天上学,晚上出去抢。平常的作业照常完成,做坏事并没有从根本上影响他的学习成绩。父母老师也不过问他晚上是否出去,出去都干了些什么。
因为越抢胆子越大,他们的行为使当地百姓失去了安全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公安部门不得不动用强大警力,昼夜蹲守。
1987年3月,吴刚建的几个同伙抢劫一个下班工人的时候,被公安民警当场抓住。这个团伙最后一次的抢劫收入是现金100元。
碰巧的是这一次抢劫吴刚建没有跟着一起去。
他没有想到,他的头像派出所每位民警早已铭记在心。当他和同学一迈进派出所大门的时候,他就被接待报案的警察认了出来。
听到同伙被抓,使吴刚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做过的事,已经完全无法更改,更不可能一笔勾销。
吴刚建说,其实在被抓之前,公安部门已经掌握了他们团伙的情况。警察也曾到家里找到他的父亲,说儿子做了坏事,触犯了法律。父亲当时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带着警察到处找他。
当时刚刚过了15岁生日的吴刚建,突然一下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他说一听说同伙被警察抓了,他的脑子里突然一下出现了空白。他被吓坏了,茫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在大街上流浪了几天,他来到了一个同学的家里。恰好这个同学跟人打架,警察到家里找过两次都未果。同学的父亲劝同学主动去自首,把事情跟警察说清楚,同学的父亲不知道吴刚建做过更大的错事,于是让吴刚建陪着同学去派出所。
毕竟吴刚建年龄还小,明知道警察在抓他,还是跟着同学一起去了派出所。他没有想到,他的头像派出所每位民警早已铭记在心。当他和同学一迈进派出所大门的时候,他就被接待报案的警察认了出来。警察只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一副冰凉的手铐便戴在了他的手上。
吴刚建不仅参与抢劫,并且还是个小头目。闻听此讯,他的父母、老师同学无不感到震惊。
他以为自己会被判死刑,后又觉得自己不死将来也好不了,进了监狱的人还会有什么未来,这是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告诉他的人生经验。
知道错了却无法更改。年仅15岁的吴刚建,在公安预审面前,采取了一种极端的行为。先是不开口,什么也不说。他以为自己会被判死刑,后又觉得自己不被判死刑将来也好不了了,进了监狱的人还会有什么未来,这是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告诉他的人生经验。所以,预审员要他叙述作案的事实经过,他不能不说话的时候,就开始胡言乱语,甚至把不是自己做的也说成是自己做的。他说他当时感觉有点承受不了巨大压力,想破罐破摔了。
吴刚建破罐破摔的另外一种表现,是与亲人断绝联系。接到“起诉书”的当天,他断然拒绝请律师,并拿出了一种“自己做事自己扛,不再连累爹和娘”的姿态,托书记员告诉他的父亲母亲,说“只当你们没养我这个儿子”。随后不再写一个字给揪心牵挂他的父亲母亲。
吴刚建的父亲母亲都是老师,一辈子教书育人,口碑极佳。当他们确认自己的儿子的确做出了法理不容的事之后,他们默默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可以想见,一生靠脸面和荣誉生活的两位老人,在众人指指点点的闲言碎语当中,是如何煎熬着的。得知儿子被抓之后,吴刚建的母亲当即病倒,住院一个多月卧床不起。重大的打击面前,母亲几乎被打垮。所以,吴刚建被抓之后的所有事务,都要由父亲一人来承担。父亲先是来到公安局,问明儿子的具体案件审理进展。之后,吴刚建在看守所里的所有生活用品以及所有的法律事务都要他来管,这个并不强健的父亲,从那时候开始便每每奔波于司法各部门。
校园暴力案例
“校园暴力”案例一
班里的一位男生张亮丢了一笔钱,便怀疑是隔壁班的学生孙超偷的。于是,张亮把孙超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孙超不承认自己偷了钱。结果,张亮就和同宿舍的其他6位学生先是对他进行辱骂,然后就打他的耳光、踢他的身体、撞他的头,接着又逼他喝下满满一瓶白酒,目的是让他酒后吐“真言”。孙超被折磨了整整一夜后,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钱,并答应双倍偿还。事后,张亮警告孙超,不准将这件事告诉老师和家长。
然而,事情还是因孙超的伤势过重而很快败露。孙超的家长冲进校长办公室,要求对打人的7名学生进行严惩,并向他们和学校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学校随即对张亮等7名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满足了家长的部分要求。
很多学生、家长、老师等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校园暴力的人这样议论:“遇到这种事儿,给施暴者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对这种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少理他们那一套就是。”“躲避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转学。”“像他们这种‘大错没有,小错不断,气死公安,恼死法院’的人,你反抗又能怎样?弄不好还会越陷越深。”,大多数学生遇到这种事都是乖乖给钱。事后,他们不但不敢告诉家长或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在破案过程中找到他们时,他们也不敢出面作证。
前不久,某市公安局破获了一个抢劫团伙,其主犯是一个16岁的在校高中生。自去年2月份以来,这个团伙连续作案30余起,抢劫对象大多数是中小学生,抢劫财物价值共计2000多元。警方到一些学校调查时,发现有些学生曾遭遇过抢劫,但他们中没一个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甚至也没人记下被抢劫的详细时间、准确地点以及抢劫者的体貌特征等,这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实际上,正是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在一些学校里,常有个别为满足自己上网、玩游戏机和吃零食等欲望,强行向低年级的学弟、学妹索要“零花钱”的高年级学生。他们一般看准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成功”之后,就一直盯着这些“软柿子”反复拿捏。假如碰到稍有反抗的,他们就会给他“颜色”看看,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除“零花钱”外,他们还会向学弟、学妹强行索要自己喜欢的文具、手表、自行车等物品。
令人担忧的是,逆来顺受的学生们长期忍气吞声,除使财物遭受更多的损失外,还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更大的伤害:有的因身体受伤而住院治疗;有的因过分恐惧而精神失常;有的性格发生变化,整天沉默寡言、孤僻古怪……这种伤害对他们来说是终生的。同时,由于精神长期处在恐惧状态中,他们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情绪不稳、心情压抑、学习积极性锐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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