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步宙 发表于 2024-10-11 16:04:04

【曾颖专栏】“裸体举牌”抵抗得了“性别歧视” ?

  


  昨日,有网友爆料称:广州大学城广工门口几位“女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上衣,高举“放下有色眼镜”、“重视女性价值”、“我们需要一个平等工作机会”等标语牌,引起路人围观拍照——女大学生,裸体举牌,抗议性别歧视,这一组带着强烈性别色彩的文字,太符合网络的传播特性了,



  瞬间在网上激起一片转播狂潮。

  虽然事后查明,这几位“年轻女大学生”其实是模特,而所谓的裸体,不过是绘了一层迷彩服式的彩绘,根本辨别不出啥是啥的一个噱头。但这件事情所造成的影响,却并没有因谜底的揭晓而有丝毫的冲淡感,这与奶茶妹妹被曝出系出豪门,且是因健美操特长而保送清华还挂了N科之后,“从此清纯是路人”式的急转直下的糊炒式结局不同,由裸体抗议引起的关于性别歧视问题的讨论,却没有因为抗议者的身份和身材的揭秘,而有丝毫的减退。这与以手指月、还是以教鞭拐杖树枝或别的什么东西指月,都无法改变月亮本身就在那里的事实一样——用什么样的方式抗议,并不影响性别歧视本身就存在于我们社会,而且有越演越烈趋势的事实。性别歧视,按经典的解释,是指一种性别成员对另一种性别成员的不平等对待。尤其是男性对女性的不平等对待。两性之间的不平等,造成社会的性别歧视。但也可用来指称任何因为性别所造成的差别待遇。由于作用于女性的性别歧视最先被广泛的认识,故成为“性别歧视”一词最常指涉的范围。


  应该承认,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国女性的地位有了非常巨大的提升,从不到一百年前的小脚、嫁鸡随鸡、三从四德时代,到取得较为平等的政治及人格自由。现在,很难有谁敢公开叫嚣出歧视女性的任何主张。但是,存在于社会中对女性的“隐性歧视”却无所不在。表现在职场上,则更为明显:据厦门大学的调查显示,在相同条件下,女毕业生就业机会只有男毕业生的87.7%,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为63.4%,比男毕业生低8.7个百分点。一些单位则更是提出针对女性性别的刁钻条件,如某地方居然将乳房对称作为入选的前提条件写入招工章程中;除了入职歧视,在劳动合同中的执行中,性别歧视也非常明显,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强制性规定各种各样的含性别歧视色彩的条款,包括禁婚条款,禁孕、禁育条款等。


  还有“玻璃天花板”式的升职障碍,受伴侣工作的株连式影响,以及包括退休年龄在内的工作选择权自由被剥夺等情况,都广泛存在于女性的就业大环境中。这些问题,有些是显而易见的,有些是需要努力发现的,有些则是因“心中无”而“眼中无”的“不知道”。


  社会的进步,不仅在于解决我们已经看到的问题,还需要有一个认识“不知道”的过程。社会进步的过程,就是知道“不知道”的过程。这也就是包括前文所述的“裸体抗议”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当然,“女性歧视”问题,被女性用“女性化的器官”提出来,并引起关注本身,就是一个蛮讽刺的事情。它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性别歧视”这件事本身的严重性,说它是证明“性别歧视”的论据,当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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