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650102 发表于 2024-10-7 16:29:25

“百花齐放”并且“群魔乱舞

最近有个词叫做楼凤在网上叫开了。
   一群懂得利用先进生产工具的性服务从业者,通过互联网上的社区、论坛以及聊天工具发展业务,说起来也算作电子商务了。这群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的小姐们,因为租住居民楼作为工作地点,所以得名楼凤。从2000年起就开始鼓吹的水泥加鼠标模式得到积极实践。楼凤们不再受组织者的剥削,用一种更新的渠道找到需求并进行推销,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利润率。这是互联网给他们带来的便利。
   正因为便利,人们才开始网上经营做个小站赚点广告,开个小店倒服装、水货,做个色情站收会员费,甚至还有网上赌场等等。这股闹腾腾群起而商的兴奋与规模,也许堪比当年下海南岛。然而互联网远比海南岛要大,所以,有资本让更多的人下海。互联网上做买卖,既不用注册又不用交税,也不大好监管不容易受处罚,只怕比当年海南岛的政策还要好。
   互联网真是一个为所欲为的赚钱好去处?
   显然,楼凤、色情网站、网上赌场都是违法的,但是一般情况下,监管起来并不太容易。有技术查,就有技术躲。今天被封掉的帖子,明日就换个ID发;今天被封掉的网站,明天换个服务器。
   互联网创造了新的商业平台,使我们可以迅速建立更广泛、更及时的渠道,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这是毫无疑问的。人们在急于建立新经济的同时,果断地抛却了某些物理缚束,但却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社会规范、机制与法律约束。于是乎,百花齐放并群魔乱舞。
   虽然,在很多地方,网警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开始加强执法力度。但由于互联网的特性,技术是对等的,而互联网社会的规则还不够完善,所以,执法效果是有限的。这还只是针对一些已经明晰了的违法行为,如楼凤、色情网站与网上赌博,更麻烦的问题是一些所谓的灰色地带。
   正如被城管追得满街飞的地摊们所体会的那样,在街面上开个门面或者摆个小摊,是需要工商部门许可的;但是在伟大的互联网上,热情大方的淘宝易趣们就可以做主了快来开店吧,服务器什么的都有VC的美金撑着呢,这简直是公然跟政府抢生意,纵容偷税漏税。反正,交税这么麻烦的事情,淘宝们是不管的。也许对于他们来说,税是收不到自己荷包里的,漏就漏了吧,逃就逃了吧。
   还有在电子商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第三方支付,也似乎是视银监会如无物,自在地做着金融结算业务。另外,虚拟货币大行其道也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们只知道,网民拿钱买币已经是习以为常,这个币那个币在互联网上已经有人民币功用了。
   在互联网这个大好去处,我们开始自私地自发地混淆自由和乱这两个意思,反正谁都喜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互联网的确是一个新生的社会,但是,它确是已经建立在我们摸索、实践了几千年文明与规则基础上,而不是从蛮荒时代开始的故尔,新似乎不该成为乱理由,总不至于因为是新经济便回到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秩序罢。
   便利与规则并不冲突,只是一个度的问题。把乱当自由,只会影响互联网的进化速度。
   百花齐放是繁荣,而群魔乱舞是进步?我想,互联网终究不是个为所欲为的地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百花齐放”并且“群魔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