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遗时评】深圳何时查处“厅级以上保护伞”?
深圳何时查处“厅级以上保护伞”?昨日,深圳市检察院对外通报了近期立案侦查的一批地方保护伞案件,一批违法“保护伞”被揪了出来。据了解,从“三打两建”开始至今,深圳市检察机关已查处41名公职人员,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1人,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12件,其中包括查违队长、地税稽查局的副局长等公务人员。这些涉及“保护伞”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执法领域,其在执法中故意不作为以及向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情况比较突出,权钱交易的特征尤为明显。(人民网)
对于深圳市检察机关查处的41名公职人员,其中11人处级以上干部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笔者非常支持。但是,支持过后却又在想,这11人处级以上干部的胆子为何如此大呢?为何敢充当违法人员的“保护伞”呢?换句话问,11人处级以上干部充当违法“保护伞”,显然不是个案,应该是普遍现象。试想,深圳如果没有适合这11人处级以上干部充当违法“保护伞”的土壤,那么,这11人处级以上干部能长成为违法“保护伞”吗?这就是说,深圳如果没有“厅级以上保护伞”在保护他们,那么,这11人处级以上干部就不可能长成为违法“保护伞”。可见,光查处“处级保护伞”是不合常理的,也是不够的。就拿犯罪嫌疑人光明新区光明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查违”办南片队队长林某来说吧,他之所以敢公然收受光明办事处凤凰社区工作站站长吴某光的好处费和吴某华赠予的凤凰牛场旁的一栋76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不正说明了他的后台是很硬的吗?不然,在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的“三打两建”的大背景下,一个小小的光明新区光明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查违”办南片队队长林某,敢如此置若罔闻吗?
进一步说,“三打两建”是广东省委的部署,目的就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扭曲市场机制、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不法行为,清除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毒瘤”,营造公平正义。如果深圳没有厅级以上干部在充当“处级以上保护伞”,那么,“处级以上干部”能嚣张得起来吗?敢充当不法人员的“保护伞”吗?即便有胆大的,敢如此做的,那也只能说是个案。现如今,深圳“处级以上保护伞”随处可见,这说明什么?不正说明了生长“处级以上保护伞”的土壤没有被铲掉吗?这个土壤如果不被铲除,势必让“处级以上保护伞”成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主儿,不要说“三打两建”将功亏一篑,到时民心也将失去,而一去不复返呢!
鉴于此,笔者不禁要问,深圳何时查处“厅级以上保护伞”,还官场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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