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兰 发表于 2024-3-7 23:41:46

_12.17鄞州交警执法过程中,驾驶员离奇死亡

12.17鄞州交警执法过程12.17鄞州交警执法过程中,驾驶员离奇死亡----交警为何一事两说?!12月17日凌晨1时许,宁波市鄞州区发生一起鄞州交警执法过程中,驾驶员离奇死亡事件。事后,于当日上午7时许,由鄞州区交警大队张姓付大队长向死者家属描述事件经过,市公安局新闻办于12月18日通过东南商报对事件经过作了通报(详见12月18日东南商报)。但“描述”与“通报”的内容相差甚远,存在着严重的捏造、歪曲、隐瞒事实真相的嫌疑。疑点一、设卡地点
  警方描述内容:据张姓大队长描述当时卡点设在文通路杭甬高速转弯处。
  媒体通报内容:卡点设在环城南路。
  疑点二、酒驾检测
  警方描述内容:死亡司机先接受了酒精检测(有血液酒精含量的具体数值),然后驾车离开。
  媒体通报内容:死亡司机是直接冲卡离开、并无酒精检测环节。
  疑点三、死亡司机与受伤协警的倒地时间
  警方描述内容:死亡司机与受伤协警同时在文通路第一根电线杆处因撞击倒地。
  媒体通报内容:据事故现场示意图可发现,受伤协警在被车辆撞击后,于环城南路倒地;而死者倒地地点在文通路,两者相距约100米。
  疑点四、司机撞出驾驶室的方位
  警方描述内容:死亡司机因车辆与电线杆相撞后于驾驶室撞出倒地。
  媒体通报内容:据事故现场示意图可发现,死者于副驾驶室被撞出车门。
  疑点五、死者服饰
  据媒体报道内容,“只见一个穿黑色外套的中年男人仰面躺在地上”,而事实是死者生前所穿的是红色外套。此细节虽与案件性质无甚关联,但警方办案态度之草率、不负责任,可见一斑!
  疑点六、死者遗物缺失
  家属发现死者手机,鞋子、眼镜均已不见,要求警方归还,警方解释手机已压碎,但死者所用手机为苹果,据常理分析,手机不可能粉碎后了无痕迹。其他遗物警方均不回应。
  疑点七、警方不提供完整录像
     警方不提供环城南路设卡点录像、以及事故发生主要路段的录像,只提供了几秒钟最后停车的录像。
  疑点七、事故发生后为何不立即通知家属,死亡时间是1时许,通知家属已经凌晨3时多,这两个小时警方在干什么?而且事故现场没有得到完整的保护,事故现场的照片为何不对家属公开,还是当时没有取证,不得而知,作为专业的执法机构连事故现场的取证都没做?
  疑点八、最大疑点
     死者下巴、眉头上的伤痕跟交通事故的受伤似乎大相径庭,令人难以置信,而脖子上的淤青更像是外力所致,而且车损并不严重,安全气囊没打开,而警方认为死者是车辆失控后撞上台阶而死,怎能令人信服。
  
  家属反应
  媒体通报内容:“鄞州区发生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冲卡造成一死一伤”。
  家属反应:此事件警方在处理过程中,前言不搭后语,存在着严重捏造、歪曲、隐瞒事实真相的嫌疑。家属坚决认为死亡司机系交警非正常执法,造成意外死亡。为此,死者家属向鄞州警方提出严正要求:立即澄清事实真相,更正报道内容,还死者以公道,给生者以说法。同时要求第三方介入成立联合调查组,还原事故真相。
  中,驾驶员离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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