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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侨医院】医生 骗 患者家属签手术同意书.患者手术后多次要求家属给患者办理转院!术后三天离奇死亡!!
患者于2014.3.10日凌晨左右突然头痛,并伴有呕吐.家属发现后马上送往新塘医院(华侨医院的下属医院),送院时患者一切正常,所有状态和平时差不多!语言、四肢等都完全正常,只是精神欠佳,经该院医生检查发现患者患有有脑出血!医生告知患者家属在他们医院治疗的话只有百分之五十左右的把握治疗好!所以建议转院治疗的话康复的希望会比较大!于是就在当日下午1点46分转到了华侨医院神经外科由该科副主任医师(杜天明)负责.医院接收病患后,家属马上把所有患者的情况告知医生,后到交费处交了一万的费用,但转到该院后一直等到下午5点多医生才安排做CT检查.诊断结果显示为左枕顶叶脑出血。转移到该院时患者的情况和在第一个医院的基本一样!
诊断结果出来后医院给患者安排到重症监护病房
2014.3.11神经外科副主任(杜天明)找到患者的妻子,告诉她病人病情基本稳定,生命状态等都是正常的,如果留在医院治疗的话有二种方法,一种是保守治疗(药物治疗)这种方法的话恢复时间可能要长点,大约半个月左右能康复!另一种方法是手术治疗,他一直强调这只是一个小手术,手术时间也只要2到3小时左右,没生命危险,手术风险也只有百分之一左右!患者家属再次向医生说明患者曾经做过心脏二尖瓣、主动脉瓣置换手术,问他这是否对手术有影响,但医生说这个不会影响手术,让我们放心!并告知家属要治疗的话费用大约需要3-5万左右,结果患者家属听信了医生的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名!后再次到医院收费处交了4万, 交费后医生通知家属准备在11号当天晚上7点做手术,但到了当天下午6点左右医生就去手术室给患者准备手术了!手术一直到凌晨1点左右才结束!等于这个手术做了6个多小时!和医生所说的完全不同!手术后的一天(2013.3.12)杜天明医生失踪一天!患者由神经外科副主任(杜天明)那组的另外一名医生(徐伟伟)暂时负责!患者在术后一直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并一直高烧不退!
2013.3.12上午,神经外科主任(王向宇)找到患者妻子,告诉她患者情况不乐观!并下达了一份病危通知书!他说手术成功且生命状态暂时稳定但还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让她把病人转回湖南的医院治疗!在做完手术后的第一天就让家属把随时可能倒下的患者长途转移?这就是医生推责任的常用方法?患者的妻子已经对医院开始起疑所以没去接受他的说法!3.12下午医生告诉病人家属患者情况有变,有一条引流管被堵了需要二次手术换引流管让家属签字,医生说只是把第一次的管子取出再换一条就可以了.只是换管不用动刀!家属同意后半小时手术结束!术后情况依然没有好转!
2013.3.13上午.杜天明回到华侨医院,上面有说到手术后3.12(杜天明)医生失踪一天不在医院!据他的解释是说去别的医院抢救病人去了,但我想问下,你在这医院都有这么多随时都有可能倒下的病人需要人负责的情况下你居然能去别的医院抢救?难道别的医院就没医生?他回医院后去看了下患者说情况基本稳定,但是情况还是没有好转!让患者家属去买5瓶人血白蛋白交给护士给患者每天2瓶输液增强!并让患者家属再次准备好10万到15万用于治疗,患者家属当然已经开始不信任医生了!所以就问了医生一个问题,问他们这次有多少把握能治到什么程度!神经外科主任(王向宇)和神经外科副主任(杜天明)给出的答复就是起码能保证患者生活能自理!于是患者家属再次把身上的2万块钱交到医院收费处后立马就回湖南老家去借钱!
2013.3.14上午患者家属把钱全都准备好了!但患者的主治医生{神经外科副主任(杜天明)}却又再次失踪一天!并且当天神经外科主任(王向宇)再次找到患者的妻子让她把病人转回湖南的医院治疗!她当然不肯,她说现在手术风险都没过,而且路途这么远,路上风险太大了!神经外科主任(王向宇)却说什么不管在那都有风险!路途远他可以派车、派医生跟着!患者妻子还是不同意!神经外科主任(王向宇)就直接喊她把患者拉回家去! 这就是华侨医院的医生?这就是你们对待病患的态度?手术后第一天高危期就让转到别的医院去?如果患者是在别的医院做的手术然后转到你们华侨医院你们会接收吗?第三天又让转院?
2013.3.15凌晨4点36分患者抢救无效临床死亡!直到抢救时患者的主治医生杜天明副主任都是姗姗来迟!这就是做为主治医生应有的效率??患者死亡后医生叫来医院保安强制把患者妻子按住甚至不肯给患者家属见他最后一面就把他的遗体强行给送到太平间!并喊来多名保安监视患者家属!患者家属对此事有异意,怀疑患者死因要求封存患者所以病例以及治疗过程被拒!随后家属报警,经过警察处理后才肯给予封存!封存时患者家属要求医院复印一份客观病历!在交了几十块的复印费后给予了复印!于是患者家属拿到后认真查看却发现了很多疑点与不合理的地方!第一;就手术风险问题,神经外科副主任(杜天明)就存在欺骗患者家属,他所说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完全不同!第二;死亡记录所说的,患者在2013.3.11下午情况发生改变,病情恶化!手术风险变大!与家属商量后家属确定还是要动手术,他们才动的手术!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如果不是看到这份死亡记录上所写的患者家属到或者死亡了都还不知道那天他的病情有变!如果我们知道有病情有变化、手术风险已经危到死亡!患者家属肯定会考虑是否还要给他动手术!因为如果手术风险太大时间大长的话以前的心脏手术肯定会对手术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我们真了解实际病情的话我们可能会认真的考虑还要不要做手术!或者选择更好的医院去做这个手术或者治疗!而医院却把我们选择的权利直接剥夺了,他们直接就帮我们做了决定!而且医院也够粗心大意的!患者明明是个男的,在入院记录里面的婚育史上却有这么一句话; 已婚,与丈夫关系和睦,育有一女,丈夫与子女体格健康! (患者是男的?与丈夫关系和睦?而且患者只有一个儿子?这个女儿是那来的?她从来没在这个世界出现!更不要说医院出现了!那这个女儿是那来的?)第三;手术记录有修改!原始记录和他们医院整理后的记录不同!
2013.3.16医院的神经外科主任(王向宇)与该院的一名医务科成员以非常强硬的态度向家属解释但他们给出的解释却非常不合理!家属不肯接受!在家属给出种种证明后!院方代表恼羞成怒让家属走法院途径!并且王向宇还解释说让患者家属转回老家的问题说是因为患者欠费??但到患者家属给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预交费都还剩下2万?这欠费的说法从何说起呢?
2013.3.17医院医务科科长找到患者家属了解情况,给予答复说2013.3.17号上午调查,下午将请来警察与卫生厅的来查!(我有打电话给12315,但人家直接说华侨医院属于省级,他们的权利不够去查他们)呵!难怪医院出现这种事他们能那么淡定!直接让我们找法院!相信不是傻子都懂得!!
2013.3.18日医务的一个成员与神经外科主任与副主任和一个警察到场!但他所承诺的卫生厅的人都没见到·!而谈话基本也不用多说了!医院人肯定是帮医院的了,后来本人打了电话到省卫生厅跟他们把这个情况说了下!那边的回复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手术风险有变,且家属在场情况允许的条件下要做手术必须经过家属同意并签字!所以这点他们觉得医院的医生确实操作失误,但如果要具体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还是要经过法院和做尸检~!法院?我们一普通人能和一个大集体耗的起??尸检?第一,人都走了?做为患者的家属能再让他的遗体被破坏吗?相信很多地方都有点地方习俗吧!而且很多人都知道是吧?做尸检时间短的要半年、慢的一年!现在的医院和尸检方面没点关系特别是这种大医院!哎!所以我们就想都耽误几天了!人都已经走了!即使确认和医院有关系又能怎么样?最多也就是给点钱了事!而且这钱还是要国家帮他们出的!!!于是我们也不想再去计较医生的责任直接把遗体火化了送回老家安置!落叶归根是我们这边的习俗!但是问题又来了!原因就在死亡证明书!第一次;医院把死者的出生日期弄错,身份证上明明有写1969.02.02,但医院却给写成1969.03.10?这难道是出生年加入院日期的组合吗?于是送到太平间后被拒绝领取遗体!这样只能马上再次去找医院开了一份证明!开完的时间是晚上7点左右·!可笑的是!殡仪馆的凌晨来拉的遗体,这次他们却把第一份错误的那份给了殡仪馆~遗体也被殡仪馆的拉走了!这资料明明都不符合遗体居然能被他们拉走?而且搞笑的是太平间管事的居然还兼职殡仪馆的推销员!!第二天8点多我们就拿着正确的证明去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因为家里已经全部准备好了就等着家属把遗体带回去安置!但原本以为一切都结束了!没想到又再次被拒了!理由是死亡证明书的编号不对!医院给错单给殡仪馆了!本人又只能打电话回医院让他们处理!结果就是一个推一个,后来只能又回到医院找医生~!医生不给处理~!找医务部!好吧!一个上午的时间全浪费了!下午2点多了!由于当天的耽误没来的急回到老家把安葬的时间给耽误了!所以直到现在为止,2013.3.23了死者都还是没能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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